天上宮占用林地 屏東林管處拆除依法有據


天上宮廟方2日聚眾150人抗議林管處強制拆除天上宮主殿 屏東林管處已於103年12月29日強制拆除高雄市旗山區天上宮主殿,並於1月6日拆除完畢,拆除過程和平理性。但2月2日廟方卻動員雲林同鄉會及信徒約150人,前往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抗議表達訴求,廟方訴求林管處應賠償215萬元,屏東林管處表示,已受理廟方申請書,將依程序辦理,並將結果函復申請人。 拆除天上宮主殿 林管處依法執行 廟方抗議屏東處執行天上宮主殿拆除已違反行政程序並應賠償損失,屏東林管處指出,天上宮廟方違法占用國有林地,該主殿早於84年即經法院判決宣告沒收,已為國家所有。林管處依國有林管理機關的權責執行拆除工作,期間多次通知廟方搬離動産、神像及貴重物,但廟方仍不搬離,拆除當日林管處也將主殿內動産盡力妥慎搬出保全完整,請廟方派員點收領回及與警方製作無財産損失筆錄,林管處為減少廟方不必要之損害,已盡告知之責任,亦妥善處置所屬物品,並無故意或過失情形,且林管處依法強制執行,是為維護公產權益。 維護國家資源,收回林地復育造林 屏東林管處依據法院處分沒收命令及監察院、行政院的督促,在兼顧林地水土保持及生態造林等原則下,收回林地,已初步進行地表保護作業,並已備妥適合當地生長的大葉桃花心木、印度紫檀、光臘樹及櫸木等1000株,以生態造林方式立即進行復育造林,儘速成林,發揮森林國土保安的公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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