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閒置地 林管處和鄉公所合作創造三贏


為協助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活化利用閒置地,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將位於保安林內早已廢棄的老人會館等依法完成保安林解除,讓元長鄉公所可以將該地改建為避難收容所暨村民集會所,讓當地居民有適當集會場所,創造林管處、公所與居民三贏的局面。 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表示,雲林縣境內第1811號保安林總面積約26.3公頃,在雲林縣元長鄉後湖村有一間廢棄多年的老人會館及水泥廣場面積為0.076295公頃,林管處考量老人會館附近現有保安林林木功能完整,解除該區讓公所撥用興建避難收容所暨村民集會所,不會影響保安林公益功能,還可促進閒置地活化兼顧當地居民需求,已於去年完成保安林解除,目前正協助公所辦理撥用程序中。 雲林縣元長鄉後湖村地勢低窪且鄰近舊虎尾溪畔,易成為眾水匯聚之地,颱風豪雨時居民僅能遠赴鄉公所等處作為避難居所,急需一適宜地點興建避難收容所。鄉公所考當地居民的需求及地勢下,在向南投林管處提出撥用土地及解除保安林之申請,把閒置空間活化再利用,讓居民避難、召開會議和平日集會等有適當場所,林管處也積極協助樂觀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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