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湖週邊國有林地禁止露營 林管處主動取締


台東林管處於8月28日,再度派員前往嘉明湖山區,當場查獲余姓業者於嘉明湖畔週邊,占用國有林班地、違法搭設帳篷營利,由森林警察現場查扣帳篷14頂及鋤頭1支,依違反森林法第51條移送法辦。 台東林管處處長張鐵柱表示,嘉明湖山區屬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許多山友都曾在嘉明湖附近目睹水鹿覓食、飲水,近年來大量遊客慕名造訪,因人潮而產生的廚餘、垃圾及排遺等,已對環境造成衝擊,在嘉明湖週邊露營,對野生動物無疑是一種干擾。該處於8月19日派員會同森林警察及關山分局向陽派出所員警前往嘉明湖山區宣導及取締,開立勸導單請余姓業者移除帳篷、水桶等露營用品,8月28日再度派員前往未見改善,即依森林法查辦。 針對目前嘉明湖及嘉明湖步道遊客人潮過多,而衍生的管理問題,台東林管處表示,該處目前正加速朝入山人數總量管制,以及除了山屋現有的床位外,亦將規劃山屋週邊安全合適的露營場地提供山友使用,以期杜絕不肖人士擅於嘉明湖畔生態敏感脆弱的地方紮營。台東林管處並再次呼籲,山友入山切勿干擾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如再發現不肖業者於湖畔週邊占地紮營,必依森林法第51條規定,「於他人森林或林地內,擅自墾植或占用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依送法辦,並呼籲山友於行前掌握登山資訊,上網申請山屋住宿並做足充分準備,並盡可能避開假日人潮,切勿向不肖業者報名參加嘉明湖湖畔露營活動,才能享受優質的登山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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