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屏東林管處辦理租金及副產物價金開徵作業,自105年5月1日起開跑囉!


屏東林區管理處為開徵104全年度「暫准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地之副產物分收價金」作業,於本(5)月1日起至31日止,於所轄旗山、六龜、潮州及恆春工作站等辦理為期一個月之開徵作業。 每年至3月份初即針對尚在租約期限內之租地計算並造冊去(104)年度全年期之租地租金及租地造林地副產物分收金,並於4月份陸續及以公函方式通知清冊內各承租人,或考量部分承租人年邁或農忙因素,於5月份開徵期間採行動辦公室方式至各村里服務承租人,期能如期在5月底前辦理完竣。 屏東林管處表示,依據本處與承租人之契約書規定,未在期限內辦理租金繳納事宜,將繳交一定比例逾期違約金,請各承租人依約於期限內完成租金繳交作業以利結算租金開徵業務,其餘已超過契約期間之承租人亦應儘速到所屬各工作站辦理續約及租金補繳程序,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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