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林管處首次與登山社團合作 守護國家森林


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為加強防範盜伐、森林火災及推展無痕山林運動,104年11月6日與雲林地檢署、嘉義地檢署及台南市、嘉義縣市5個登山社團共約60人,一起進入雲林縣草嶺村嘉南雲峰周邊國有林班地,實地瞭解盜伐活動對森林所造成的危害,宣誓共同守護國家森林。 各方密切合作打擊山老鼠 近年來由於牛樟菇治癌的功效被誇大報導,台灣檜木製成的奇木藝品也大受觀光客喜愛,導致竊取牛樟、紅檜、扁柏等木材情況猖獗,甚至已形成作案集團,不僅分工細密,更僱用年輕力壯的非法外勞加入搬運,使得防範工作日益困難。林務局為了防範盜伐,除了加強深山偏遠地區的巡護力度外,並積極和各地檢署、警察局、保安警察及原住民密切合作,今年度轄區盜伐案件數已較去年同期下降43%。由於政府力量有限,民間力量無窮,嘉義林管處今年採取了更精進的作為:「結合登山社團力量,共同守護森林」。 讓愛山人士都是志工巡山員 登山團體的活動範圍幾乎都是林務局管轄的國家森林,其會員都是愛好大自然的人士,對於維護森林生態、保育自然資源這方面,與林務局的目標是一致的,今天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邀請了5個登山社團現勘嘉南雲峰週邊遭到盜伐珍貴牛樟木之現場,實地瞭解盜伐活動所造成的危害,參加人士對山老鼠惡行感到深惡痛絕,將協助以下愛林、護林作為: 一、發現盜伐案件或可疑人員出入國有林地時,第一時間通報嘉義林管處查處,嘉義林管處將會依據森林保護辦法規定發給相關獎金。 二、登山步道環境遭破壞或設施毀損事件,立即通報處理。 三、協助防範森林火災、推展無痕山林運動 另外,雲林、嘉義地檢署一直全力查緝國土保育犯罪、保育國土,特別指派4位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參加,嘉義林管處黃妙修處長親自說明盜伐被害林木情形,檢察官更加瞭解盜伐集團的作案手法及對國家森林的危害,未來對於盜伐刑案將從重求刑。 森林法第50條及第52條已於104年5月6日公布修正,依據新法盜伐最重可處10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贓額20倍,所有犯罪工具也都一律沒收。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未來將持續與民間登山社團密切合作,讓每一位熱心的愛山人士都成為林務局所支持的志工巡山員,達到零盜伐案件發生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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