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已規定不得利用獸鋏捕捉動物,但動保人士發現屏東縣恆春半島氾濫使用獸鋏,不時有貓狗誤觸獸鋏慘遭斷腳殘廢。恆春地區的愛心志工媽媽們最近展開不定期「除雷」行動,大嘆:「好像怎麼清都清不完!」
恆春志工媽媽「小敏」說,捕獸鋏讓被夾到的動物往往皮開肉綻,急於掙脫的動物經常造成骨折、肌肉或韌帶斷裂情形,傷口周圍肌肉組織,常因壞疽而在短時間內壞死,更有動物為了逃脫,咬斷自己的肢體「落跑」。
她說,捕獸鋏對動物造成的痛楚,應該避免,有人為防止農作物被破壞,在農地周圍擺設捕獸鋏,結果導致狗兒被捕獸鋏夾斷腿。
她說,台灣現在幾乎沒有要靠狩獵來獲取基本營養的需求,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也不包括金屬獸鋏,為何恆春半島人跡罕至的山林裡,藏著數不清的獸鋏。
最近志工媽媽展開「除雷」行動,有次1個人不到5分鐘就找到12個,已交給轄區派出所並通報墾管處,但就是清不完,「我們為什麼要容忍這麼殘酷的東西,留在這片美麗的土地上呢」。
墾管處保育研究課說,已會同林務局、警察單位加強查緝取締;動物保護法明訂不得製作、販售捕獸夾,違者可罰15000元至75000元,若造成動物重傷或死亡,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踴躍檢舉,破案可領20%罰金做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