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與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於2月5日執行森林護管巡邏勤務時,行經冬山鄉大進村小埤五路時,發現犯嫌鍾○通、賴○琳等2人駕駛之車號4369-YR疑似載運山造角材,趨前詢問查探果然發現渠等利用車輛盜運竊取自羅東林管處轄國有林地太平山事業區第7林班內之國有珍貴林木扁柏角材3塊,材積計0.224立方公尺,初估市值約161,280元整。 本案經羅東分隊偵訊,據犯嫌供稱,渠等前往英士部落上方產業道路旁之國有林地內,趁他人不注意時竊取搬運至車輛上,運送意圖變賣。全案犯嫌人等業已違反森林法第50、52條及刑法竊盜罪等,由警方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擴大追查上、下游共犯及銷贓管道。 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在此呼籲,民眾應拒買國有珍貴林木之製品,以遏止山老鼠盜伐竊取之惡行,並呼籲全民發現有可疑人、車,立即通報林務單位及警方,以共同維護國家珍貴自然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