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急先鋒,搶救受傷穿山甲


森林護管員林地護管兼具保育任務 新竹林區管理處約僱森林護管員3月11日下午在執行山林巡查勤務時,在新北市三峽山區拾獲1隻蜷曲成球狀的穿山甲,穿山甲疑似遭野狗攻擊尾部明顯受傷血跡,蜷曲路旁,經護管員通報保定攜回三峽分站,並同步聯繫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檢傷救治。據3月12日追蹤救傷情形,穿山甲尾部咬痕經獸醫創傷治療後,傷口狀況穩定,預計2-3天後可評估野放,讓牠重返自然環境。 食性特殊,人工復育困難 穿山甲,又稱臺灣鯪鯉,屬哺乳類,鯪鯉科,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指定公告之珍貴稀有保育類之野生動物 ,是一種穴居的食蟻動物,分布在低海拔丘陵地,全身覆蓋灰褐色鱗片,沒有牙齒,靠長長的舌頭捲食白蟻、螞蟻為主食,因為食性特別,人工圈養無法提供穩定食料環境下,很難存活,遇到危險時身體捲成球狀,鱗片豎起以禦敵保護。 保育原生野生物,全民有責 新竹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偉顗籲請民眾拾獲受傷野生動物,勿試圖自行飼養,應就近連絡中央或地方野生動物保育業務主管機關協助專業救傷安置,避免因不當收治,造成傷害,又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或經主管機關同意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違者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最高新台幣150萬罰金。一般類野生動物也不可任意捕捉,未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最高可處30萬罰鍰,民眾如發現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行為,可撥打林務局免付費專線0800-000930、0800-057930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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