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入大武山自然保留區將開罰!


入冬以來,寒流一波接一波,泡湯民眾增多,位處於臺東林區管理處管轄的大武山自然保留區內的野溪溫泉,也吸引很多喜愛山林的民眾,但由於金崙溪、太麻里溪水位仍然偏高,且因為降雨、山崩等因素,致地質不穩、常有落石及崩塌的情形,擅自進入有發生危險之虞,因此台東林管處目前尚未開放民眾申請進入大武山自然保留區進行環境教育,並呼籲民眾切勿擅入,以免受罰! 台東林管處表示,近來有部份民眾擅入大武山自然保留區範圍,闔家老小在溪床上架設帳篷露營、野炊或戲水,但是仔細觀察,潛藏在歡樂出遊的景像背後,民眾隨興架設帳篷的位置卻是在在坍塌處的坡腳,坡腳處雖有青翠雜草,但上方卻遭滑動砂石覆蓋,顯見上方山坡仍未穩定,不久前尚有砂石崩落的情形、何時會再崩滑不得而知。此外,山區氣候極不穩定,常常下游豔陽高照,上游山區卻風雲詭譎,時有暴雨,加上地形陡峭,暴雨瞬間造成下游溪水暴漲,在溪床露營實有相當的風險;民眾闔家出遊有老有小,發生狀況時應變能力顯然堪慮。台東林管處巡護人員與森警隊前往巡護時,每每也是在溪床上尋路前行,因溪水沖刷,溪床高低落差極大,需時時下車查看,渡溪時也常有溪水淹入車內的情況發生。萬一發生緊急事故,救援人員前往施救時也是困難重重、險象環生。再者,民眾所到之處,棄置許多寶特瓶等垃圾,破壞青山綠水,林管處巡護人員除了開立勸導單勸離民眾,並清除垃圾攜出保留區。 台東林管處處長張鐵柱表示,大武山自然保留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設立,文資法第84條第2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進入自然保留區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情節重大者,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4條第1項第7款「違反第84條第1項規定,改變或破壞自然保留區之自然狀態」,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張鐵柱再次呼籲,目前進入該地區的道路泥濘難行,巡護人員也已排定春節假期駐守班表,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擅入保留區,否則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開罰,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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