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森林警察屏東分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南部地區巡防局高雄第一機動查緝隊、關務署高雄關、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以及高雄市政府農業局於本(1)月11日組成聯合專案小組在小港地區冷凍廠中查獲7.65噸疑似鯨豚肉的冷凍肉,以及數個胸鯺被割除的頭顱。 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即以最近林務局委託國立嘉義大學研製的鯨豚肉試劑檢測,現場鑑驗確定為保育類的鯨豚肉,清查總重量共有7650公斤(7.65噸),估算相當有150隻二級保育類海豚慘遭屠手,當場扣案偵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買賣或意圖販賣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30萬以上150萬以下。 買賣鯨豚肉除會觸法,食用鯨豚肉卻不見得真能強身健體,台灣沿海某些村落仍有食用鯨豚肉的習慣,然而鯨豚肉雖來自蔚藍大海卻有著無法避免的人畜共通傳染病以及大量寄生蟲,若干誤以為能藉此補身健體者卻不知可能會因此造成反效果。再以,人類活動所造成的生物污染與工業廢水對鯨豚的健康影響也不容小覷,如環境中的有機氯污染(DDT以及PCBS等)、或者是重金屬污染(鉛Pb、汞Hg及鎘Cd等)。 屏東林區管理處呼籲,所有的鯨豚皆為保育類動物,買賣鯨豚肉會觸法、食用鯨豚肉亦不能強身健體。民眾若能共同透過消費行為表達拒買拒吃珍稀魚種,生產公司勢必被迫接受顧客的需求,甚至民眾也可以運用這種力量,協助及鼓勵合理的漁撈行為,讓海洋資源永續長存、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