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行持穿山甲梅花鹿標本 北市開罰


台北市一間中藥行非法持有穿山甲、梅花鹿等保育類野生動物標本,甚至加以展示,北市動保處依法開罰新台幣1萬元並沒入。

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轉知民眾反映,有中藥行非法持有保育動物標本,動保處人員到場,循線查獲該中藥行因整理倉庫,將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施行前即持有但未登記備查之穿山甲2隻、具有山羌角梅花鹿1隻保育類野生動物標本,公開陳列、展示於店內櫥窗。

動保處發現業者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且事證明確,因此處1萬元罰鍰,並將標本沒入,動保處說,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施行前,中藥行常陳列、展示各種野生動物標本,以標榜藥材的貨真價實。

動保處指出,隨著法律公告施行後,民眾保育觀念普遍提升,業者在避免違法的同時,當年風光炫耀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標本也因此塵封於倉庫內,有時因特殊原因將這些標本搬出來,可能造成暫放在營業場所導致違法。

動保處提醒,許多中藥產業聞名的商圈,因為當地是國內外觀光客輕旅行的必訪景點,尤其不能掉以輕心,業者對於落實「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的保育原則,更是肩負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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