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檢舉虐猴 保七警力三小時迅速逮人


12日傍晚,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及臺東縣警察局雙雙接獲網路檢舉案件,民眾提供一張照片,照片中一隻台灣彌猴雙手被捕獸夾夾住,被綁在貨車旁,滿臉無奈,顯然也相當痛苦,躺在貨車旁的地上,由於明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保七總隊第九大隊大隊長廖正成立即指示臺東分隊巡邏警力,會同臺東縣警察局及臺東林管處人員前往調查,火速在三小時內循線找到涉嫌人,全案由警方持續偵辦中。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臺東分隊表示,目擊民眾透過社群網站即時向警方檢舉,指照片內容讓人心生不忍,希望能馬上解救照片中的獼猴,巡邏員警當下立刻使用M-POLICE行動載具查明車籍,前往登記住址勘查,並找到車主,請其說明案情,然而員警及林管處保育人員抵達現場時,只找到一只捕獸夾,並未看到照片中的獼猴。嫌犯表示已將獼猴放生,但是對於持有捕獸夾、及將獼猴帶下山的意圖則含糊其詞,惟警方仍針對各項疑點進行訊問,並將函送臺東地檢署偵辦。 臺東林管處表示,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不得對保育類野生動物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民眾在野外遇到野生動物,應保持距離、減少接觸,若發現野生動物受困,可通知動保單位或警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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