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警合作埋伏 協力查獲盜獵案件


南投林區管理處及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6大隊人員於18日清晨至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林道執行埋伏勤務,攔查一輛自小客貨車,查獲方姓及王姓男子攜土製獵槍捕獲保育類動物台灣水鹿、台灣長鬃山羊及白面鼯鼠,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罪嫌移送法辦。 保安警察第7總隊第6大隊於17日晚間接獲盜獵案件通報,會同南投林區管理處水里工作站至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林道執行夜間埋伏勤務,於18日清晨5時40分攔查一輛形跡可疑的自小客貨車,在車上查獲一把土製獵槍及鋁製揹架一只,經警方進一步查證,方姓男子坦承與同車友人王姓男子持該自製土造獵槍至郡大林道11.5k周圍獵捕,並獲獵物保育類動物台灣水鹿一隻及長鬃山羊幼體一隻以及白面鼯鼠四隻,所盜獵之獵物皆置於該自小客車上,警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罪嫌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林道為前往丹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重要出入口之一,3至6月期間為野生動物的繁殖期及鹿茸生長期,設陷阱、盜獵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事件頻傳,為維護生態永續發展,南投林管處與警方持續合作,不定期查緝國有林班地內非法盜獵案件,以遏止該區域盜獵風氣。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表示,違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盜獵者切莫以身試法。南投林區管理處亦籲請民眾如發現可疑跡象,請勇於檢舉,檢、警、林等相關單位將持續共同打擊不法,共同維護國家森林生態資源,如有盜獵訊息可電0800-057930或0800-000930提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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