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化休耕農地,提高國內木材自給率,林務局推動「契作短期經濟林」,鼓勵農民於休耕農地植樹造林,除造林6-10年期間每公頃補助54-90萬外,並可兼顧木材收穫及節能減碳,一舉兩得,第1期申報期間為105年1月4日至2月5日,請把握時機前往各鄉鎮公所辦理申報。 休耕地活化 活絡產業生機 自105年起,農委會農糧署調整休耕申報條件,農地須於休耕當期作「前兩個期作」,至少要有1個期作種植作物,才可申報休耕,領取補助,短期經濟林為轉作其中一個選項,除一般適合栽植農作物之休耕地外,地利不佳之休耕地,亦適合申請,與之前20年平地造林計畫相比,栽植時間縮短,契作廠商保證收購,作為菇蕈及紙漿用材,解決木材產銷之問題外,屆時木材收穫利潤全數由農民所有,且年年領取休耕補助及造林補貼,一舉數得。 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契作短期經濟林自102年開始受理至104年止,嘉義縣面積達2.5公頃,臺南市面積達8.9公頃,主要栽植生長快速之桉樹及楓香,其中玉井區小地主大佃農陳先生個人申請面積達7公頃,本處並於104年度6月份邀請農會、公所及農民現場觀摩其栽植之桉樹造林地,反應良好;第1期申報時間為105年1月4日至2月5日,請農民務必把握時機前往各鄉、鎮、市公所辦理申報。 如有短期經濟林相關問題請與下列單位連絡: 嘉義縣政府:05-3620123 分機:530 臺南市政府:06-6322231 分機:6797 嘉義林區管理處:05-2787006 分機: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