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查獲穿山甲與象牙走私 林務局隨即查證


對丁守中委員今(2)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報載「來自台灣?越南查獲2噸穿山甲麟片藏1300冷凍魚頭箱」案,林務局特別說明,在接獲越南政府104年11月23日查獲非法2公噸穿山甲麟片和860公斤的象牙,而且標示「來自台灣」之消息後,隨即於11月25日進行查證,分別聯繫越南CITES科學及管理機構、國際非營利組織TRAFFIC台北野生物貿易研究委員會等單位。初步瞭解涉案貨櫃源自非洲,10月中以貨名「魚頭」向臺灣報關,隔日即出口越南。本案已涉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之規定,依同法第40條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林務局十分重視本案,已彙整情資,將儘速移送司法單位偵辦,共同打擊國際野生動物犯罪,並維護我國國際保育聲譽。 嚴格管制象牙輸出入及買賣 林務局表示,臺灣針對象牙之輸出入管制,依循國際公約(CITES)原則,准予部分非商業貿易且具合法來源證明之申請案,近年來僅偶有個人以收藏為理由提出申請。有關國內管理,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1條第1項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保育類野生動物前,持有之象牙產製品,應報請地方主管機關登記備查,地方主管機關並依同條第6項規定定期執行查核管理。另依同法第35條,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至於依庫存象牙規定已向縣市政府登記庫存象牙之業者,則要求每年通報買賣清單。林務局說因應國際打擊盜獵野生動物趨勢,加強象牙之查緝工作,並輔導鼓勵民眾將持有象牙無償捐贈予博物館典藏。 強化穿山甲生態研究及社區保育行動 此外,林務局也說明,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 pentadactyla)係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屬臺灣特有種,其習性以夜間活動為主,生性隱密,林務局已委託專家學者進行其生態習性調查,以利瞭解其保育需求;另,亦深入地方社區,輔導並帶領穿山甲棲地附近之居民認識穿山甲,以社區保育的方式,促進穿山甲與居民共榮共存,確保穿山甲族群存續安全。目前已具保育成效。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