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進入冬季,臺灣本島中、南部山區也已進入乾燥季節,林務局特別呼籲民眾在此期間內(10月至翌年4月)於山區工作或旅遊時,請特別小心使用火源,避免因一時不慎,導致星火燎原,若有發現林火時,請儘速撥打免費專線電話0800-000930或0800-057930通報。 林務局表示,為提升森林火災防救效能,該局每年持續採購更新各式新型救火裝備、開闢維護防火線、移除危險地區燃料並積極建構運作無線電通訊系統及林火危險度預警系統,自民國90年起,更率先引進美國林務署所發展之ICS災害應變指揮系統,以強化救災資源整合運作及指揮效能,並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消防署特種搜救隊及國防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等機關,建立跨部會之森林火災空中救火機制,藉由每年辦理陸空聯合防救演練,充分發揮跨部會撲救森林火災之3D立體聯合作戰能力。 藉由上述種種防救措施,近年來森林火災之發生次數與被害面積,已由94-98年間平均每年發生33次、被害面積64.6公頃,大幅降低至99-103年間平均每年發生17次、被害面積15.6公頃。 林務局指出,依據森林法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此一規定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至於失火燒毀森林,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如係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且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森林保護辦法對於舉發且查獲燒毀國、公有林森林之嫌犯者,每案將發給10萬元以內之破案獎金,且若情節重大者,將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 為因應乾燥季節的來臨,請民眾們在森林內活動時皆能特別小心用火,並勇於檢舉森林縱火犯罪行為,讓珍貴的森林資源在你我攜手呵護下,能使青山常在、綠水常流,有效發揮國土保安與淨化環境等公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