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林區管理處於今年5月轄區巡視時,發現苑裡鎮保安林內遭棄置廢爐渣,隨即架設隱藏式自動感應攝影機,並循線查獲苑裡鎮專門生產鑄件公司李姓負責人,將生產焚化後之棄置廢鑄砂、不良品及混雜廢棄物(棉質手套、塑膠、鐵鋁罐、麻布袋)等,以推土機載運丟棄於保安林內,經進行蒐證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及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遂將行為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及森林法之規定將移送法辦。 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表示,海岸沿線保安林內屢遭棄置廢棄物,其中多為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目前皆依法追究相關行為人之行政或刑事責任。棄置廢棄物之行為已違反森林法暨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規定,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併科300萬罰金,並追償不法利得。 藉此呼籲,若發現可疑載運垃圾車輛於農田水路或是海岸沿線出沒,請協助拍照下車號,並透過03-4587827專線向新竹林區管理處海岸林工作站檢舉,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