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林區管理處27日上午,會同臺東縣警察局、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臺東森林警察分隊,及屏東林區管理處跨區合作,共同破獲一宗大規模收購違法牛樟木案件,共起出59塊牛樟木。本案於去年103年即開始埋伏佈線,經過一年的追查,27日上午聯手出擊,在嫌犯倉庫中查獲711公斤、市價超過百萬元的牛樟木。臺東林管處指出,從倉庫中起出之牛樟木,部分已噴砂製成藝品,其餘切成角材供培養牛樟菇使用,本案仍交由檢警持續深入追查中。 臺東林管處處長劉瓊蓮指出,森林法於今(104)年5月修正公布,有關第50條條文,針對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都將刑度予以提高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罰金提高至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森林法第52條規定為加重條款,修正提高1年以上7年以下之有期徒刑;罰金計算基準也一併提高為併科贓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金。並針對竊取森林法公告貴重木如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紅豆杉或牛樟等具有生態或高經濟價值針葉樹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最高可處10年6月有期徒刑,罰金也再提高為贓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 森林是全民共有的財產,國有林班地範圍內的一草一木,未經申請許可,均不可採取,臺東林管處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國家森林資源及生物多樣性,民眾如發現盜伐、濫墾、盜獵等不法情事或有破壞森林行為者,請即向林管處或警察機關舉發,免費檢舉電話為0800-000930、0800-05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