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來地區崩塌地航照判釋分析與後續治理復育原則說明


有關南勢溪上游集水區林地崩塌面積變化乙案,林務局表示,該局於蘇迪勒颱風過後即時啟動航拍,所得資訊受限於當時的天候條件限制,隨著氣候趨向穩定持續進行拍攝,所得資訊也更加完整;該局持續揭露更新資訊,後續並將就南勢溪集水區流域崩塌地之治理,配合經濟部召開之行政院重要河川流域協調會報工作小組會議,研議整治方式及權責分工,據以執行後續崩塌地治理復育工作。 林務局指出,依據科學判斷,24小時累積降雨量達400毫米即易導致山崩,由於烏來山區之地質為砂、頁岩互層,地質破碎,在短延時強降雨(6小時累積降雨量420毫米、12小時累積降雨量632毫米、24小時累積降雨量722毫米)之情形下,致林地地質結構鬆軟而崩塌,此為自然現象。 蘇迪勒颱風過後,林務局所屬農林航空測量所啟動航拍,第一批資料於8月10日發布,惟當時航拍受天候影響,嗣後配合天候連續航拍,終將受雲遮住地區陸續揭開,完成全部判釋。 根據農航所拍得的1,044張原始航攝影像,完成228幅正射影像圖,經逐年比對判釋,烏來區蘇迪勒颱風災前災後崩塌地變化如下表。 102年 104年 增加比例 面積(公頃) 面積(公頃) 面積 國有林地 22.35 65.48 193% 非國有林地 2.20 21.60 880% 合計 24.55 87.08 255% 註:烏來區國有林地面積31,529公頃,佔集水區面積93%,崩塌地面積65.48公頃,崩塌百分比為0.21%。   林務局表示,有關國有林崩塌地治理復育之原則,將依保全對象、崩塌有無擴大之虞、道路是否可達及近岸崩塌等條件,擬定處理順序,以自然復育、人工撒播草種之復育及採工程措施等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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