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鴻颱風夜盜木,上游奇木業者栽了!


日前昌鴻颱風來襲,有5名山老鼠分別搭乘數車輛前往阿里山區盜伐,想測試警方及巡山員是否因颱風來襲出現空檔,仍被警方一網打盡,嘉義林區管理處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特別重視並指示持續追查幕後,並要求積極防範深入追查幕後及銷贓管道,遏止、防範盜伐再次發生。 積極佈線 查獲收贓業者 保七總隊第七大隊積極布線查緝近一個月,將蒐集情資陳報後,該大隊吳大隊長分析彙報情資後極為重視,請嘉義分隊同仁積極深入偵辦,經清查後以林姓男子為首的盜伐集團自104年06月份起前往嘉義阿里山盜伐林木,因形跡可疑引起注意,清查後有3次盜伐得手,林姓男子等5人平常無業,並有吸食K他命、安發他命等惡習,為了籌措吸毒金錢來源,鋌而走險盜伐林木。 案經檢察官指揮偵辦後見時機成熟後,嘉義林區管理處、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嘉義分隊、嘉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見時機成熟,向嘉義地方地方法院申請搜索票,於104年7月30日於嘉義縣中埔鄉、嘉義蘭潭水庫旁及嘉義市東、西區等地,實施同步搜索5個收贓地點,一舉查獲4家違法蒐購盜伐奇木業者,起出來源不明之臺灣扁柏、紅檜、香杉、臺灣肖楠、牛樟、櫸木等貴重木之木頭及漂流木,共計119塊、總重超過6.7公噸,全案依違反森林法、贓物等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竊取林木 罰責加重 森林法第50條及第52條業經總統於104年5月6日公布修正,並自5月8日生效施行,屬於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都將刑度予以提高為6月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並將「併科」罰金從500到1,000元之規定,提高至新臺幣3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而竊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貴重木如紅檜、臺灣扁柏、臺灣肖楠、臺灣杉、香杉、紅豆杉及牛樟等,依據新法最重可處10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贓額20倍,所有犯罪工具也都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收。 嘉義林區管理處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強調,森林法修正後之刑責相當重,警告山老鼠切莫再以身試法,也呼籲全民共同維護森林資源,勇於檢舉不法,依森林保護辦法規定,案件於人贓俱獲後,立即從速發給5萬元以下獎金,檢察官起訴後最高可領300萬元獎金。林務局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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