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所轄玉井事業區第108林班於5月15日中午12時30分發生森林火災,該處立即啟動森林火災搶救機制,成立火災指揮所,動員國家森林救火隊及南化、左鎮消防隊等約68人次搶救,於次(16)日獲得控制。 但因長期乾旱,地上物莿竹極易起火,且氣溫達34℃,今(17)日又持續延燒,目前被害面積3.8公頃,為免火勢擴大,該處於今日下午15:30分協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第三大隊支援1架直昇機支援空中灑水,至17時48分止已灑水10架次,目前仍有數處團火延燒中,地面人員正奮力撲救,火情仍在該處掌控之中。 據瞭解此次森林火災不排除人為縱火的可能,已交由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七大隊積極偵辦中。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依據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森林保護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舉發人最高可獲得新臺幣100萬元獎金,呼籲大眾踴躍檢舉並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