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危害防治開課了!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為落實保育業務,提升該處相關人員對國內野生動物保育及危害防治等相關法規及防治對策的職能素養,邀請林務局保育組翁嘉駿技正於14日上午9時在該處禮堂講授「國內執行野生動物保育現況」、「野生動物危害種類及防治方法」等課程,除該處同仁外,並有保七總隊第六大隊南投分隊、二水保育志工及奧萬大國家森林志工等共65人參與。 由於人類活動日趨頻繁,與野生動物活動範圍重疊區域日益擴大,因野生動物造成農作物損失,甚至肢體傷害等亦常有所聞,南投林管處表示,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規定,如果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可向當地主管機關(縣市政府)申請合法驅趕或獵捕;至於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危害,除情況緊急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處理外,其餘仍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所以野生動物保育法並不是求民眾一定不能傷害野生動物,而是要透過申請許可,才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免得農作物沒保護到還先收到罰單。 透過講師專業及實務經驗分享,內容詳實,活潑生動,參與學員反應熱絡,深感獲益非淺,除了增進對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及危害防治方法的認知外,希望攜手一起為推動野生動物保育及維護自然資源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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