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保育史上最艱困!結合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以及民間參與的「石虎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育方案」,日前辦理兩場說明會,24日繼續於三義鄉、通霄鎮召開兩場說明會,與會居民壓倒性反對,三義鄉長徐文達揚言要把石虎趕出去;通霄里更有里長表示,不要引起眾怒,以免適得其反、引發殺石虎潮;他希望能維持現況,發展與石虎共生之策。
石虎是台灣現存唯一原生貓科動物,近年石虎研究興起,台灣社會才驚覺,過去全島普遍常見的物種已瀕絕,保育聲浪隨之風起雲湧;而人類開發行為造成棲地減少與破碎化、使用農藥、毒藥導致石虎死亡、棲地品質下降;道路切割棲地、形成障礙,路殺事件時有所聞,在在威脅石虎生存。
林務局新竹林管處即委託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研究團隊,調查石虎棲地範圍,並據此考量相關保護策略,包括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石虎重要棲息環境。
據裴家騏研究團隊兩次石虎熱點研究,估計全台石虎個體數不到500隻,其中苗栗約有300隻,為確保最後100隻石虎生存。計畫研擬出涵蓋苗栗幾個鄉鎮,近31,000公頃的保護範圍,其中70%以上位於私人土地。
新竹林管處依此舉辦說明會,擬先了解居民意願。前兩場說明會,雖有居民表示,願意劃入重要棲息環境;不過三義和通霄與會居民,則全數反對。
反對保育誤開發 三義鄉長:有石虎就該設保護區嗎?
24日上午,說明會於三義鄉火炎山森林生態教育館召開,數十位民眾參與,居民以為說明會是踐行法定程序,高分貝質疑為何無好好說明就將私有地劃入範圍?
三義鄉長徐文達表示,劃設石虎保護區是開惡例。「難道所有瀕絕物種都要劃保護區嗎?那我把石虎丟到其他地區,那個地方也要劃嗎?」他質疑,三義石虎出現率最低,為何將三義當熱區劃入;另外,石虎需劃保護區,那麼麝香貓以及台灣瀕臨絕種都要劃保護區,土地都被環保團體劃掉了,「全台灣還能開發嗎?」
他認為,此案一開始規劃就非常不尊重居民,規劃過程連在地立法委員都不邀請,粗魯的劃定範圍;建議提出更多選項讓民眾選擇。
新竹林管處處長張偉顗解釋,石虎是台灣珍貴貓科物種,希望能保育下來,劃設重要棲息環境後,並不會限制居民既定行為,除非影響石虎生存。
苗栗縣議員韓茂賢說,石虎最大的天敵是人,人的行為管好就是保護石虎。苗栗石虎保育要做,已建議縣政府劃設禁獵區,希望不要劃設保護區,否則工業區、科學園區以及學校都不能蓋、限制地方發展。
也有民眾抱怨,石虎一年生3胎很會生,而且會偷雞,保育之後就像台灣獼猴影響農民生計。
裴家騏澄清,不是劃設保護區,此說明會也不是公告前的說明會;而是站在石虎研究結論,告訴民眾目前最好的保護範圍。
雖然新竹林管處16日即發布新聞稿週知,但仍有立委助理表示未被通知,不受尊重。但在場居民為了抗議,阻止會議進行,在未讓主辦單位說明的情況下,即由徐文達帶領離席。
31,000公頃 確保100隻石虎生存
而下午通霄場說明會中,裴家騏說明石虎的現況以及保育的必須性、保護範圍的調查依據,並提出研擬的兩項可行性。方案一是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裴家騏指出,一隻石虎最小所需要的活動範圍可能是200公頃,「苗栗石虎重要棲息環境」理想上至少要能維持100隻石虎活動與生存,因此面積至少需20,000公頃(200平方公里)以上為原則,以確保短期內沒有消失之虞。「目標是保育100隻石虎,直到脫困為止。」
目前國有林班地只保護範圍不到30%面積,而且呈現破碎、不連續的狀況;但提供石虎棲息環境須考慮完整單一區域,或具高度相連性的數個區域。研究團隊基於此考慮,定出保護範圍。
不過保護範圍內涉及為數眾多的私人土地,一旦開發,恐影響石虎生存。新竹林管處認為,若劃設為保護區,相關規定比較嚴格;但重要棲息環境規定比較寬鬆,或能成為選項。
即使如此,依照法令,重要棲息環境內,除了重大開發需環評,連農林漁牧新增行為,都須進行環評,雖然環評不一定過不了,但增加居民開發行為的負擔,卻是事實。
因此,主辦單位另提供一項方案,鼓勵地主以「石虎加盟(友善)棲地」,或加入社區林業計畫,協助加強巡守、棲地改善以及族群監測,共同守護石虎。
過度保護石虎 恐引撲殺
立委陳朝明辦公室主任表示,棲息地和地方發展產生很大衝突,通霄24個里有11個里劃入保護範圍內,佔通霄2/3土地;他認為這只是學術研究,希望先有配套措施,幫忙爭取社區發展、社區營造;能否具體訂出公告後,具體條列幫社區做了哪些鼓勵措施,讓居民心服口服。
城北里里長詹春旺說,維持現況與石虎共生,是最有用的方法,「將農民奮鬥一輩子的土地劃入保護區,是要大家去死嗎?」
他評估若過分保育石虎,反而會害死石虎,因為這些農民如果賺不到吃,一定會找石虎出氣,「到時候一定會全面撲殺」。他建議,先將人保護好再保護石虎,才是正確的作法。
裴家騏再次澄清,並沒有未經私人地主同意,就要保護石虎,支持共生理念,楓樹里已有很多人和石虎共生,是非常好的方法。
也有民眾建議應將自然環境維護好。
重要棲息環境內 開發須環評
除了野保法第8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也規定重要棲息環境內,幾乎所有開發行為都應實施環評,除非農林漁牧幾種開發行為附有但書,500平方公尺內(1平方公尺=0.3025坪)、經過目的主管機關核准狀況下不需環評。
苗縣府環保局綜計科科長曾聿穎表示,環評必須製作一本環境影響說明書,委託專業環保顧問公司調查撰述,之後送相關主管機關審查;以現況而言,涉及珍稀保育類動物,可能不只一階環評,還需進行二階環評;民眾須認知,環評可能要花費上百萬經費,還有時間、期程也會加長。
保育石虎人人有責
從台北返回家鄉創業的通霄鎮民戴成恩說,劃設範圍涵蓋了現有的建設和市區,似乎應說明清楚。很多人對發展的想像過於單一,能否與產業發展局合作跨領域的研究,提出更多文創產業、生態旅遊,例如苑裡鎮稻鴨庄「鴨間稻」就是與環境共生,還有經濟產能,結合生產、休閒,讓民眾接受度更高。
裴家騏指出,100年前,台灣在日治時期,日本人記載,全島都可見石虎蹤跡;1970年代,美國學者麥凱勒利用幾天時間走遍全台調查,指出石虎在全台仍算普遍,而且南部比較好。曾幾何時,嘉義以南、苗栗以北、中央山脈以東,已不見石虎蹤影,獨獨苗栗山區還有完整族群。
然而,正當苗栗縣遍地開發之際,石虎的退路在哪?台灣社會能如何期待苗栗縣為石虎放慢開發腳步?這個困境恐怕是全民必須面對,而非保育主管機關孤軍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