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3日)林務局召開「全國防治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論壇」,會場保育部門排排坐,卻未見農業主管部門出席。會中針對彰化二水、雲林古坑、台東東河幾處獼猴危害可見度高的區域,由生態學者提出包括圍電網、絕育等解決建議。
台灣獼猴數不清
全台獼猴到底有多少?在台灣獼猴族群數未有客觀可驗證性的基礎資料下,東海大學林良恭表示,台灣獼猴的資料並不完整,依據2000年台大研究團隊的估算,應介於20~25萬隻之間,至今未有更新資料。
因台灣獼猴缺乏天敵抑制,再加上原住民狩獵行為受規範,族群數估計應有增加;而森林面積因農墾減少,增加獼猴下山覓食與人類互動的機會,種種因素,使得人猴衝突成為媒體版面常客。
依據農委會林務局委託東海大學所進行的「台灣獼猴危害調查評估及處理示範作業模式之建置」報告,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承辦人員,多數認為第一要務是將台灣獼猴從保育類名單移除、開放狩獵,交由專責、警方獵捕,另外,鼓勵農民捕捉後交由動物醫師進行結紮。
野保法21條 保育類也可殺
不過降低保育等級,並不會改變現況。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科科長林國彰表示,《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即以書面提問,是否有「核定之人道方式」列表,例如若以毒物殺害,是否屬人道方式?事後需不需要備查?林國彰回覆,以毒物是可以的(符合人道方式);獼猴危害非屬臨時狀況,應事先與主管機關報備,若事發而主管機關無法提供協助,農民逕行殺害,並不違法。
不過林國彰仍鼓勵農民事先向公所、縣政府,甚至東海研究團隊通報,一方面告知有危害,另一方面在法律上較有保障。
關懷生命協會專員王叡謙即質疑,動保法原則上說野生動物不能殺,而21條則說例外緊急情況可以殺,因此,一旦依這條法令殺害保育類動物,是否有舉證責任?林國彰表示,因21條涉及刑事責任,由法院裁決,雙方都須負舉證責任。
右手殺生 左手保育
不過至今,主管機關仍無法定義危害一詞,是否會流於主觀判斷?有些農民甚至在未造成傷害前,即預防性毒殺鳥類等物種。舉例而言,屏科大鳥類研究室曾於屏東崁頂紅豆田,統計誤食毒種而亡的鳥類,其中不乏保育類物種;或2010年初,台南官田稻農以摻毒稻穀毒鳥,造成保育類物種水雉集體死亡。這些狀況是否皆適用第21條?
而後,黑鳶食用紅豆田上的含毒鳥屍,又造成了間接傷害,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須撥出預算復育黑鳶,等於全民都得為生產紅豆買單,環境成本更難計算。
補貼農民驅猴人力
而農民使用的防治方法中,人工驅趕以及電網兩者較符合經濟效益。
來自雲林縣古坑鄉草嶺,種植竹筍的農民受訪時表示,電網在當地根本不適用,既無著力點也沒有土地,他們認為最有效的方式是驅趕獼猴,希望政府能多提供經費補貼他們驅趕獼猴的人力,不要把錢拿去聘僱外面的人,效果不好浪費錢。
草嶺筍田位於海拔1,200公尺左右,農民表示,正值寒冬,山上獼猴可能沒東西吃,因此連冬筍都吃。「平常分牠們吃飽,沒有關係,損失不大;但是牠們習慣很差,只吃筍子最嫩的地方,因此每隻筍都拔,影響收成不好。」農民指出,以前只吃綠竹筍,現在猴子連麻竹筍都吃,不曉得是不是(山上)沒東西吃。
另類友善農產思考
2011年起,台灣獼猴危害農作物的輿論變得廣泛普遍,不過據研究推估,獼猴危害農作之族群量不到全島獼猴總數5%。
台北市立動物園園長金仕謙即指出,並非所有台灣獼猴都這麼可怕,是否可先定義幾個封閉性區域,聚焦於受害嚴重的區域,以及可做的事情。能否鼓勵農民為了獼猴改種作物,告訴消費者是因台灣獼猴而轉植的作物,推友善環境的概念,值得消費者用高一點的價格購買,保育台灣獼猴。
他舉美國有一年殺死4,000多頭熊,後來才知道是因山上食物不足,使得黑熊下山。獼猴季節性來訪,是否與森林食物資源不足有關,應回歸生態研究。此外,也可考慮是否在林區提供獼猴足夠的食物,引導猴子離開農民活動區。
面對獼猴侵入農田 是價值選擇
林務局則於新聞稿中強調,「島內某些台灣獼猴侵害熱點,雖經作物套袋、人力驅趕、燃放鞭炮、瓦斯音爆器、收音機、養狗驅趕、架設(電)圍籬及誘捕等防治措施,但仍無法有效降低危害時,實應參照國外先進國家調整該區之台灣獼猴數,針對脫序猴、族群擴增猴正視其族群量。」
脫序猴指的是反覆入侵民宅而且不畏人類驅趕的個體,而非對農作物造成危害即是。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以公有財觀念來說明在台灣獼猴防治上的責任,並舉是否該提供結紮經費說明,若由政府出錢絕育,將排擠到如白海豚、石虎這類更瀕絕物種的保育經費。他認為科學的調查已臻完整,技術也不是問題,問題出於我們該如何面對台灣獼猴危害。「不是經費、技術的問題,而是價值觀的問題。」
花蓮里拔哈生態農場專案經理賴萌宏接受採訪時表示,和農民相處兩年多來,逐漸能體會農民面對野生動物入侵的心情;他認為最好能有人到山區的農場蹲點,和農民一起找出解決方法,而這需要經費,政府應負起責任協助。
過去農業能達到生態平衡,現在則因,種植行為以及土地利用的態度改變,而有不同的問題。賴萌宏提及過去人們在淺山耕種,田地就在房子邊,多少可以兼顧到農田,減少野生動物入侵;現在則轉往山上拓墾果園、農田,偶而才上山採收;他認為,在不該種的地方種植,占用野生動物的棲地,這類農田果園,應有退場機制。
里拔哈生態農場在防治保育類物種環頸雉上花最多時間,以反光彩帶以及提高收購價格解決環頸雉危害的問題,並已逐漸看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