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下半年《華盛頓公約》(CITES)將5種鯊魚和2種蝠魟列入瀕危物種保護後,全球120國共同簽署的聯合國《移棲物種保育公約》(the Convention on Migratory Species,CMS)在兩個月內即決定跟進,把鯊魚和魟魚列入保護對象。
CMS締約國同意嚴格保護珊瑚礁鬼蝠魟(reef manta)、9種蝠鱝(devil ray)和5種鋸鰩(sawfish)。各國也承諾以國際合作的力量來保育3種長尾鯊(thresher shark)、2種雙髻鯊(hammerhead shark)和鐮狀真鯊(silky shark)。
CMS把這些瀕臨滅絕的遷徙物種列為附錄一保育名單,目的是讓締約國竭力嚴格保護這些動物、保存或恢復牠們的棲息地、排除遷徙障礙,以及控制其他可能危害牠們的因素。
「蝠魟和蝠鱝通常每隔幾年才產下一隻幼魚,特別容易過度捕捉。」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的斐濟代表坎貝爾(Ian Campbell)解釋,「由於這些魚類本來就是瀕危物種,因此附錄一名單要求CMS締約國禁止捕捉珊瑚礁鬼蝠魟和所有蝠鱝物種,是一種負責且具預防性的做法。」
CMS在附錄二名單增列6種鯊魚,鼓勵以國際合作的方式來保育這些物種。魟魚和鋸鰩則是同時被列入附錄一和附錄二名單,要求各國嚴格保護。CITES公約則已明文禁止鋸鰩的商業國際交易,同時也管制蝠鱝的交易以確保永續。
CMS執行祕書長錢伯斯(Bradnee Chambers)表示:「遷徙性動物已成為當今諸多迫切性議題的全球指標。」此次名單的擴增將有助於相關生物族群復原和人類社群永續利用的機會。CMS會員國也同意一項獎勵方案,以改進鯊魚和魟魚的資料蒐集及漁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