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林管處為落實森林火災防範工作,特別於103年10月20至23日假該處新城、南華、萬榮、玉里工作站共召開四場防火座談會,共同商討各項森林火災防範事宜。同時希望結合社區部落、協同林地巡護,落實林業政策。 座談會中邀請國家公園、原住民鄉鎮公所、山區警政、消防單位、造林、礦區、治山、林道工程業者負責人及社區發展協會、部落意見領袖等約三百人參加。會中由林管處所屬各工作站報告年度森林火災防救整備情形,宣導加強防範森林火災意識,期能達成共同預防機制,減少災害發生。 花蓮林管處處長吳坤銘表示,東部地區已進入乾燥季節,吸煙、火煙餘燼未處理或引火不慎,極易因星星之火而燎原成災,林管處再次提醒,於山區用火,應用水確實澆熄餘燼,澆滅後才離去,以免發生森林火災,造成人民生命財產及森林資源的損失。該處與轄內部落社區一直保持友好關係並積極輔導社區參與林務局結合區加強森林保護計畫、社區林業及社區綠美化計畫,希望與社區結合共同提倡愛林、護林、保林及保育觀念,藉由社區在地的力量,協助山林守護工作。 參加座談會的林農均表示,森林火災是非常可怕的,平日在山區工作用火也特別小心,會配合林務局政策加強宣導所屬員工,及辦理滅火訓練,因為山區很遠,一旦發生火災,可以先行撲救,作業地區也均會備妥防火工具。 吳處長提醒民眾,依據森林法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十年有期徒刑;另依森林保護辦法規定,因舉發查獲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給予舉發人十萬元以下之獎金。歡迎撥打保林免費專線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共同為保育森林資源盡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