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林道查獲盜獵案件


103年9月2日凌晨時分,花蓮林區管理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分隊及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在中平林道8K共同查獲嫌犯2人,以自製土造獵槍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山羌6隻,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中。 花蓮山區森林覆蓋完整,野生動植物資源十分豐富,偶有盜獵、盜採案件發生,花蓮林區管理處處長吳坤銘表示,為維護花蓮境內的森林生態及自然資源,該處與森林警察時時保持密切聯繫,配合巡山人員不定期深入山區巡護及查緝,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山區有盜獵、盜伐採等不法情事,請撥打免費通報專線0800-000930、0800-057930,或通知警察單位或林管處各工作站,一起攜手保護山林、保護野生動物。 保育小常識 保育類動物: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可依照動物族群數量及所面臨的生存壓力,分成3個等級。 1. 瀕臨絕種野生動物:指族群量降至危險標準,其生存已面臨危機之野生動物。如:臺灣黑熊、石虎、水獺、臺灣狐蝠等。 2. 珍貴稀有野生動物:指各地特有或族群量稀少之野生動物。如:臺灣水鹿、台灣野山羊、黃猴貂、麝香貓、穿山甲等。 3. 保育類: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如:山羌、白鼻心、臺灣獼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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