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竊取5塊「珍貴扁柏」漂流木 森林法送辦


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於今日上午(7月28日)共同查獲4名男子於木瓜山事業區第62及88林班竊取扁柏漂流木5塊,全案依森林法第51條以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保七總隊第九大隊接獲通知有民眾在國有林班地內非法竊取國有林木,即至銅門清水電場附近埋伏,中午便發現可疑貨車,並在該地點將其攔查,查獲5塊扁柏漂流木,經製作調查筆錄後,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花蓮林區管理處呼籲,國有林內森林主副產物均屬國有財產,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行為一經查獲,將依森林法處以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務局保林通報專線:0800-0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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