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季首宗查獲違法捕捉食蛇龜案


  羅東林區管理處(6)日表示,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二位警員於中午12時50分執行便衣巡邏勤務之際,於宜蘭縣大同鄉清水溪地區發現可疑車輛,經下溪盤查,當場查獲謝姓嫌疑人於車旁整理捕鼠籠,計106個,車內並查獲食蛇龜2隻。   林管處表示,由於近期係食蛇龜開始繁殖之季節,為加強對食蛇龜之保護,林管處繼翡翠水庫食蛇龜野生動物保護區設置後,除對該區加強巡察外,在轄內之其他地區亦配合加強宣導並張貼告示,俾避免民眾因不諳法令而涉及違反案件。此外,在轄內食蛇龜棲地熱點地區,林管處亦配合宜蘭縣政府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積極提供資訊,並執行巡視及重點查察工作。   羅東林區管理處呼籲,由於食蛇龜係屬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列珍貴稀有之保育類動物,因此,非法獵捕、宰殺食蛇龜者,依法將可處以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希望民眾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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