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李桃生今早強調,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有很多種方式。有關調降臺灣獼猴之保育等級一事,李局長已於江啟臣立委昨(5)日召開會議場中明白表示,臺灣獼猴已於97年自二級(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保育類動物調降為三級(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保育類動物。另曾有立委質詢時建議降為一般類野生動物,業經102年11月15日提交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哺乳類評估分類專家會議評定,基於全世界靈長類動物在各國均優先保育,臺灣獼猴目前並無足夠的新證據足以變動調整其等級,仍應維持列為保育類之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 李桃生局長指出,農民種植作物倘發生猴害時,可以套袋、人力驅趕、燃放鞭炮、瓦斯音爆器、收音機、養狗驅趕、架設圍網或電圍籬及使用誘捕籠獵捕等8種方式處理,惟臺灣獼猴生性機靈,防治方法亦應採多樣性方式對應,才能有效。李局長說明,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在緊急情況下,未及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殺以防治危害。對於遭捕捉危害農作物之臺灣獼猴,必要時,依法可予以安樂死之人道方式。 李桃生局長進一步說明,林務局已於102年啟動臺灣獼猴族群控制及防治專案計畫。於彰化二水地區進行獼猴避孕試驗以了解進行猴群避孕之操作程序、成效及其成本評估;於臺南南化地區實際進行獼猴結紮絕育試驗,確認獼猴結紮絶育之操作程序、成效及其成本評估。此外,該局已繪製完成全國獼猴危害地圖,透過農民及市縣政府的訪查結果,建立一通報系統及防治對策,依照獼猴危害狀態分為低度、中度及重度危害等級,並依不同危害程度擬訂防治對策。103年度將進行危害熱點防治示範作業,因地制宜研擬各項防治方式,並針對脫序獼猴進行移除作業。 李桃生局長強調,農委會為與地方政府以多管齊下方式協助農民進行各項防治臺灣獼猴措施,已於102年12月25日核定「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處理行動計畫」,訂定各種猴害防治方式,其中包括補助地方政府僱工驅趕與購置誘捕籠之防治方式。政府基於保護農民農作之收成,已採取各項防治作為,並在符合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定下,運用科學、專業及人道方式來進行,以不危害臺灣獼猴族群保育為前提,適度降低高衝突區域之獼猴族群數量,減少農作危害情形,促進人猴和諧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