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警查獲未成年山老鼠盜伐牛樟木案


103年5月26日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及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新竹分隊員警執行聯合查緝南庄地區防範國有貴重林木盜伐巡邏勤務時,查獲林姓、胡姓、張姓3名嫌犯,其中1名張姓為未成年少年犯,涉嫌盜伐南庄事業區第10國有林班地一級貴重牛樟木,共10塊,總量365公斤,合計0.33立方公尺,市值約7.5萬元,全案除依森林法、竊盜罪分別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偵辦外,並擴大追查山老鼠集團成員及幕後銷贓管道。   新竹林區管理處呼籲保育國家森林資源為國人應盡的責任,民眾勿貪圖己利而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若竊取森林主副產物,將以違反森林法第50及52條,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新竹林區管理處表示,目前林務局已將竊取林木之違反森林法案件列為最重要之工作,並利用檢警林聯繫平台,持續蒐集、建立嫌犯資料,配合檢警之偵查權,有效遏止犯罪,保護台灣森林之完整,並呼籲如有發現違反森林案件,可打保林專線(0800-000930、0800-057930),因檢舉而破獲者最高可發給新台幣三百萬元檢舉獎金。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