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前可到郵局劃撥繳納林管處租金


南投林區管理處5月1日起開徵國有林地貸地租金,繳納期限到6月3日截止,承租人可在繳納期限內利用郵局劃撥或到工作站繳納租金,避免逾期受罰。 南投林區管理處處長張岱表示,往年租金繳納期限為5月1日至5月31日截止,今年因截止日巧遇端午節連假,繳納期限順延到6月3日,承租人在繳納期限內可持租金繳納聯單到租地轄屬工作站或郵局劃撥繳納,請承租人按時繳納。 南投林區管理處提醒承租人,逾期無法藉由郵局劃撥繳納租金,僅能到租地轄屬工作站親自繳納,未按時繳納租金,尚須繳納2%以上的滯納金,積欠租金達兩年以上者,林管處還可以依法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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