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矚目的桃園縣觀新藻礁劃為保護區事宜,行政院農業委員於4月7日召開第9屆第2次「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委員會認可桃園縣政府所規劃之「桃園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案後,農委會已於4月15日正式公告「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藻礁生態系自即日起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接續將由桃園縣政府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公告為「桃園觀新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 林務局指出,保護區全區明定禁止各種開發、採取土石、礦物及傾倒廢土、排放廢污水及其他破壞保護區自然環境之行為,將使藻礁生態系之野生動植物與棲地得到充分保障,且保護區劃定後,預期將可使棲地環境維護、藻礁復育、解決藻礁生態系劣化問題及推廣環境教育等工作更為深化。 至於今(15)日聯合晚報報導桃園縣政府年編30萬元保護藻礁乙節,林務局表示,本(103)年度中央已經核定補助桃園縣政府210萬元作為保護區經營管理必要經費,桃園縣政府也會另外再投入自籌經費執行藻礁保護區保育工作,林務局將持續督導桃園縣政府,每年提供必要經費,據以落實保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