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轄內森林遊樂區,自103年4月1日起全面禁菸


提供遊客優質場所 依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公告指定「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與公園綠地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之規定,於103年4月1日起生效,花蓮林區管理處所轄池南及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等2處國家森林遊樂區,將配合於103年4月1日起全面禁菸。 花蓮林區管理處表示,違反禁菸規定者,將依菸害防制法可處台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之罰鍰,未來若發現遊客於森林遊樂區內有吸菸行為,將先予以柔性勸導,務必請遊客配合辦理。如有任何禁菸規定之疑問,請電洽本處或花蓮縣政府衛生局。 旅遊諮詢專線: 花蓮林區管理處8325141轉270。 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8641594#13 富源國家森林遊樂區881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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