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公約保護名單 新添5種鯊魚、2種蝠魟


本報2013年3月14日綜合外電報導,藍巧軒、莫聞編譯,蔡麗伶審校

目前在泰國曼谷舉行的華盛頓公約(CITES)締約國大會上,11日投票決定把5種鯊魚和2種蝠魟列入保護。11日,這項由拉丁美洲、歐洲國家以及美國支持的提案,贏過了中國與日本的反對,同意票數通過門檻,有2/3以上與會代表同意。

在華盛頓公約大會40年的歷史中,這是第一次把具商業效益的鯊和魟等魚類──包括遠洋白鰭鯊(或稱污斑白眼鮫,俗稱花鯊)、鼠鯊和3種雙髻鯊,列入公約保護名單當中。

過去幾年,包括鯨鯊和姥鯊在內的數種鯊魚已列入CITES名單,公約限定了這兩種魚類國際間交易的數量,將牠們的數量控制在可繁殖的程度,同時幫助減少過漁的威脅。但過往總計約2000個提案中,從沒有討論過魚鰭價值相當高的上述5種鯊魚。

本屆大會決議將這些魚類列入CITES附錄二名單,這表示有條件允許國際間對這些魚類進行交易,但必須要受管制系統的監督,以在出口時確保物種的永續性與貿易的合法性。

歐盟環境執委波托奇尼克(Janez Potocnik)和漁業執委達曼納基(Maria Damanaki)樂見此結果,他們在一份聯合聲明中說道:「這些受到CITES保護的鯊魚相當脆弱,在所有海洋中,去年牠們的數量都大幅度的減少。」他們接著表示,「這些措施是全球適用的,能確保在交易這些物種時同時顧全牠們的永續性。不論就海洋資源保護而言、或是對仰賴海洋資源獲益或討生活的人而言,都是一個重大的里程碑。」

這項鯊魚貿易限制措施可補足另一項已由區域漁業機構實行的規定,另外,歐盟議會在2012年11月通過全面禁止在海上割鰭取翅的法令,也即將生效實施。

小齒鋸鰩限制等級升高

澳洲提案的列入保護的小齒鋸鰩(freshwater sawfish, Pristis microdon)由原本附錄二等級提升到附錄一(全面禁止交易),也獲得通過。

小齒鋸鰩原本在西印度太平洋擁有大量族群,但由於過漁,加上各式水壩、攔河堰、採礦或農耕活動改變、破壞棲息地,正逐漸已逐漸消失。

 

2007年的CITES會議期間,大會已同意將所有種類的鋸鰩列入附錄一,但之後澳洲認為在該國的小齒鋸鰩族群仍足以承受小規模的捕捉,作為公立水族館展示用途,因此當時調整為附錄二。如今,因為由新的基因研究證據顯示,不同區域的小齒鋸鰩雌魚,群體之間並不會遷徙交流,減少任何一隻雌魚都不利於族群繁衍,因此澳洲政府改變立場,認為個體交易將導致族群滅絕。

3種美國本土龜也列管

另外,8日的會議通過美國提案,將管制布氏擬龜(或稱流星澤龜,Blanding's turtles), 星點龜(spotted turtles)鑽紋龜(Diamondback terrapin)在國際間的交易,以杜絕亞洲饕客和龜板藥材需求趨使造成的過度捕捉。亞洲區域的烏龜族群早已因為上述原因而大量減少,而美國則是烏龜生物多樣性的一大熱點,其國內棲息的烏龜種類是世界第一,但每年卻有200多萬隻野生龜被抓,活體出口到亞洲;也有的成龜是被賣到繁殖場,以供應國際寵物市場所需。

身兼生物學家與律師身份的美國民間團體「生物多樣性中心」代表Collette Adkins Giese表示,商業利益趨使之下,美國本土的烏龜族群下降速度十分驚人。他警告,美國本土的烏龜原本就面臨棲地破壞、水污染和路殺等生存威脅,商業交易活動使情況更為危及,「必須儘快採取措施遏制這個趨勢,否則以後野外再也看不到烏龜了。」

保育組織肯定大會決定

這項11日的決議仍待整體大會肯認後才算數,但基本上保育團體持正面態度。在大會召開之前,保育團體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即遊說緊盯鯊魚和蝠魟的保育提案。

WWF表示,鯊和魟身為頂級掠食者,牠們的地位就如同海中的老虎。牠們若是絕種了,將會在生態方面造成深刻且具破壞性的後果。鯊魚和魟都有軟骨而非骨骼的相似生理結構,因此被分成同一種類,過漁對牠們會造成嚴重的傷害。與其他魚類相比,牠們要花相當長的時間成長並且交配,一生當中產下後代的數量也相對的少。某些種類如雙髻鯊、蝠魟會在一年中的特定時節大量繁殖,這讓他們更容易遭到捕撈。

在市場上,鯊魚和魟魚都是昂貴的奢侈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資料,每年有超過1億隻鯊魚遭獵殺,亞洲國家因為高檔魚翅盛行,對雙髻鯊和遠洋白鰭鯊的魚鰭有極大消費需求,1磅的魚鰭可以賣到700美金;而在歐洲,鼠鯊肉也有相當大的需求量。除此之外,還有許多鯊魚是漁船在捕撈其他魚類時遭意外捕獲而死。

至於蝠魟的鰓板,在中國也常做成滋補湯,雖然魟魚並傳統中藥材,但牠所含的藥性成分讓這種湯大受歡迎。這個流行造成某些種類的蝠魟在過去6到8年減少了86%。

關於CITES

「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縮寫CITES(音:賽提思),當初是在美國華盛頓簽署而簡稱華盛頓公約,立約目的是為了約束國際間的貿易行為以保護瀕臨危機的野生動植物。

每年的CITES締約國大會討論各種物種保護提案,若一物種列在CITES附件一名單,將會得到最高層級的保護,其身上的任何部位或產品都是禁止在國際上交易。若列在附件二,則是在接受監督的條件下允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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