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0線南橫公路外側國有林地內不明雕像等器物臺東林管處呼籲設置者主動移除


台20線南橫公路向陽-利稻間外側邊坡,被不明人士設置雕像及宗教器物共6處,引起當地居民注意,並主動通知土地管理單位儘速處理,6處設置地點經臺東林區管理處於2月間與公路總局等單位現場勘查後,確認其中2處為國有林班地。 臺東林管處處長劉瓊蓮表示,未經申請許可於國有林地內擅自設置雕像等器物,已觸犯森林法,概處目前已插牌公告,依森林保護辦法第九條規定,限一個月內移除,呼籲行為人於105年3月24日前主動移除該等設施,屆期未移除,將依一般慣俗及相關法規逕行排除。 臺東林管處呼籲,民眾若發現有人占用或進行破壞國有林地的行為,可撥打保林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諧音:080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諧音:0800-林務局救山林)或轄區大武、知本、關山、成功各工作站專線電話,通知林管處依法處理,共同維護森林資源。依據森林法第51條規定,於他人森林或林地內,擅自墾殖或占用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下罰金。於保安林犯之者,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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