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林合作平台竟功 瓦解盜伐司馬庫斯神木山老鼠


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森林護管人員於103年11月間查獲司馬庫斯紅檜、扁柏遭切取樹瘤情事,隨即啟動「檢警林查緝盜伐林木平台」,經過長達半年之埋伏,昨天收網,經檢察官指揮搜索、逮捕山老鼠集團31人。   林務局指出,新竹林區管理處於103年11月份在司馬庫斯國有林大溪事業區84林班查獲紅檜、扁柏等珍貴林木遭切取樹頭材、樹瘤等情事,隨即啟動「檢警林查緝盜伐林木平台」,鎖定司馬庫斯部落何姓盜伐集團人士。經林務人員於深山地區長達半年之布線、埋伏,檢察官於104年6月12日邀集新竹林管處、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召開專案會議,於6月24日召開勤前會議,分配各單位應執行任務等工作事項,於昨(25)日由該署陳郁仁檢察官指揮,動員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五大隊、刑事警察電信偵察大隊、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林管處等單位共100餘人兵分多路,前往司馬庫斯、湖口、關西、芎林及橫山等12地點同步搜索,逮捕山老鼠集團成員共31人,目前已羈押3人,並扣得牛樟、紅檜、扁柏及肖楠等珍貴林木3,553公斤,初步估計市價超過1000萬元。   林務局表示,檢警林平台成立後,已多次查獲盜伐集團,此次行動更充分顯示平台已發揮跨單位查緝績效,此次查獲之集團成員多為累犯,行徑囂張、擁槍自重,林務人員深感憤慨,將繼續加強查緝,確保森林資源。 林務局說明,森林法第50條及第52條業經總統於104年5月6日公布修正,並自5月8日生效施行,針對這類窮凶惡極的山老鼠,竊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貴重木如紅檜、扁柏等,依據新法最重可處10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贓額20倍,所有犯罪工具也都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一律沒收。本案是新法施行以來,首宗破獲之重大盜伐案件。   林務局強調,森林法修正後之刑責相當重,警告山老鼠切莫再以身試法,也呼籲全民共同維護森林資源,勇於檢舉不法,依森林保護辦法規定,案件於人贓俱獲後,立即從速發給5萬元以下獎金,檢察官起訴後最高可領300萬元獎金。林務局檢舉專線電話0800-000930(林林林救山林)及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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