巒大森林火災 持續搶救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於4月4月中午發現經管信義鄉金子山東稜巒大事業區第152林班冒出火煙,立即啟動森林火災搶救機制,成立火災指揮所,由張岱處長負責指揮。由於步行至火場需時3天,以空勤務總隊直升機將救火員送入山區,至4月6日16時,林務局50位救火員以最驚險的方式吊掛進入火場,空勤總隊直升機20架次實施空中灑水,實際參與救火人數總計95人。火場雖於15時開始降起細雨,人員仍持續於現場監控火情。 南投林區管理處火場指揮官張岱指出,起火地點位於人煙罕至高山地區,火場內林相多屬栓皮櫟、二葉松林及赤楊,現場坡度超過45度,地形非常陡峭,多處崩塌,步行約需3天才可抵達現場,為掌握救火時效,以直升機吊掛人員方式垂降至火場附近,於距起火點600公尺處開闢臨時起降場,供直升機降落,後續再載送救火員進入山區。救火員在火場高溫狀態下,至4月6日15時,已開闢1300公尺防火線,阻斷燃料避免火勢擴散,估算被害面積約4公頃,目前尚在搶救中。 南投林區管理處火場指揮官張岱說,當地人煙罕至,發生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林務局呼籲大眾,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此一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失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且除負刑責外尚須負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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