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3年7月2日公告修正「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自同日生效實施。本次修正計新增6種、移除12種、變更保育等級5種。其中新增國內物種曲紋唇魚及隆頭鸚哥魚為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國際物種則參考華盛頓公約第15、16次會員大會最新附錄修正,以兼顧野生動物保育及經濟發展為目標。詳細名單可至林務局全球資訊網下載(www.forest.gov.tw)。 林務局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未經許可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而一般類野生動物捕捉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須事先經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否則均將可能面臨處罰,希望民眾多加注意,以免受罰。此外,開發行為若有涉及保育類野生動物棲息時,應提出對保育類野生動物影響最少或降低衝擊之計畫,在有效監管下,產業與生態方能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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