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墾山林零容忍 林管處持續處理


有關近日發生彰化縣社頭山區鄰近二棧坪步道之濫伐案件,南投林區管理處將依違反森林法擅自墾植及刑法毀損罪移送嫌疑人並求償損失,對於破壞山林事件絕不寬待縱容。 石姓民眾承租南投林區管理處轄管彰化縣社頭鄉編號1704號區外保安林面積約0.46公頃,日前向林管處申請整修木棧道已遭林管處駁回,卻故意濫墾山林面積約0.95公頃,林管處巡視員發現查報後,已會同森林警察前往現場持續查辦,確認濫伐範圍已超出石某承租林地,並造成20枝步道枕木及1面告示牌毀損,及部分步道被土石覆蓋及拓寬。 林管處表示石姓承租人濫墾的行為,已違反森林法第51條於保安林擅自墾殖他人林地罪;至於破壞步道及告示牌的行為,也涉及刑法毀損罪,林管處將一併依法移送外,同時求償相關損失及追究違約責任,以嚴懲不法行為。 南投林區管理處表示林管處對於濫墾山林零容忍,民眾如發現有破壞森林的不法行為,請即撥打免費檢舉電話為0800-000930、0800-057930向南投林管處舉發。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