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訴求林地全面補償 林務局已納入「環境敏感地區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制採伐補償計畫」


  原住民林地補償行動聯盟約100名族人為訴求原住民林地限伐全面補償,由屏東縣三地門鄉包水生帶隊於103年5月2日上午9時至本局屏東林區管理處表達訴求,林務局副局長張彬代表接受族人陳情書,並說明,針對族人訴求事項,本局已納入「環境敏感地區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制採伐補償計畫」之補償範圍,惟因計畫所須經費龐大且屬長期性支出,基於森林維護國土保安、水源涵養等公益功能,希相關單位可共同籌措經費,俾擴大推動補償面積。本局刻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審查意見,再修正計畫後儘速陳報行政院。陳情活動,在12時許和平落幕解散。 本局承諾,將再洽各相關機關積極推動「環境敏感地區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制採伐補償計畫」 本局說明,森林原可依法進行採伐,但對於位在水庫集水區、水源河川、地層淺薄地帶等區位的森林,如採伐可能影響國土保安、涵養水源及水土保持等公共利益,因此,限制前述區位之林木採伐,將可發揮森林防災及減災功能,從而保護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及公共設施安全,對此限制林農財產權之處分,基於公共利益而為之特別犧牲,政府給予適當補償,符合公平正義。尤其原住民保留地更是原住民生計所在,因此,本局研擬中之「環境敏感地區具公益效能之森林限制採伐補償計畫」,已將原住民保留地私有林地納入補償對象,展現對族人訴求之支持。 行政院已指派政務委員專案協調 本局最後指出,因補償機制屬長年性支出且經費龐大,行政院已於年初指派政務委員專案協調,認為基於維護國土保安及對人民財產權之合理保障,就環境敏感區且具公益效能之林地,限制採伐林木給予適當之補償,尚屬合理,惟應有穩定適足之財源,始能落實相關工作。行政院江院長在年初接見30位山地鄉首長時亦表達對本案之重視,承諾未來的一年內一定讓這件事情有個結果。 本局將秉持兼顧國土保安與原住民生計之原則,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審議意見修正計畫,將在短期內爭取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支持,俾將計畫陳報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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