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簡太郎接受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水三民社區居民陳情邀相關機關協商:啟動解除保安林之程序


行政院政務委員簡太郎為處理屏東縣萬巒鄉成德村三民社區居民陳情解除萬巒鄉成德村五溝水地區編號第2414號保安林案,於103年4月20日下午3時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陳主任委員保基及經濟部水利署、林務局、國有財產署、水土保持局及屏東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商結論為,依科學論證結果本保安林已失其功能請屏東縣政府提出申請並由農委會儘速進行解除保安林之審議。 萬巒鄉成德村三民社區居民自民國50年間即進行開墾,多年來無法取得合法的使用權利,屏東縣政府於82年以牛角灣溪萬安溪之防洪治理工程已經規劃完畢為由,依據森林法第26條申請解除保安林,經林務局報奉農委會函復表示:應俟牛角灣溪及萬安溪防洪治理工程興設完成,可予替代保安林功能使溪流穩定後,再行解除。 林務局說經濟部水利署已於102年完成牛角灣溪及萬安溪大部分堤防之設置,98年莫拉克颱風及102年8月暴雨侵襲期間,經屏東林區管理處現場勘查結果,溪流水流水量尚屬穩定,無溢洪之情形,保安林內亦無水患。 屏東林管處為縝密探討保安林是否有存置之必要,特於101至102年間委託屏東科技大學研究評估認為水害防備保安林對於周邊之影響已不符合第2414號水害防備保安林原本編入之目的及功用。此外,在水利署護堤施作後,河道已無法恢復營林使用,建議2414號水害防備保安林全面積皆解除。 行政院政務委員簡太郎日前已前往現勘,今天聽取各與會單位及水利單位之意見後裁示:就現況與科學面之論證結果,本號保安林已不符原編入之水害防備功能,符合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且本地區經濟部水利署已於102年完成牛角灣溪及萬安溪大部分堤防之設置,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2年函應俟牛角灣溪及萬安溪防洪治理工程興設完成,再行解除之旨意。請屏東縣政府儘速延續82年之申請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申請解除保安林,並請農委會依法定程序召開保安林解除審議會議進行審查,保安林如能解除,後續將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有財產署接管後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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