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買賣鯨豚肉 檢令被告發問卷


摘錄自2014年3月17日中國時報雲林報導

雲林地檢署去年9月連續查獲捕殺、販售鯨豚肉,購食嫌犯近80人,為宣揚保育觀念,檢察官李文潔想出妙點子,自製鯨豚保育宣導問卷,諭令緩起訴被告各找100人完成百份問卷。

李文潔去年指揮警調掃蕩捕殺販賣海豚肉,陸續查獲1000餘公斤鯨豚肉,讓前科累累的丁姓小販再度吃上官司,並逮獲一干嫌犯,包括最上游的捕殺,到中游盤商、小販,及餐廳、消費者。

為免落得「不教而殺謂之虐」的口實,李文潔設計鯨豚保育宣導問卷,內容有5題是非題,把所有鯨豚全都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鯨豚的或體或屠體都不可以買賣、購買含鯨豚製品可能被判刑5年、食用鯨豚肉有可能因重金屬中毒、檢舉鯨豚(肉)交易可以申領獎金等全入題。

緩起訴期間達1年,被告寄回完成問卷,達成率百分百,等於灑出7000多粒鯨豚保育種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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